萧农农〔2016〕75号
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高产优质旱粮
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25号),区农业局、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萧山区市级以上农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萧农财〔2015〕224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做好2016年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扶持
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要重点突出基地规模化、主体新型化、生产标准化、产品优质化、产地生态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营销品牌化,以及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省财政补助每个基地30万元,扶持资金重点支持:
1.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农田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机耕路、作业道、排灌渠道、微蓄微灌、泵站、蓄水池、农电线路及变压器、防野猪为害必要的拦阻设施等田间基础设施的建设及修复;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育秧(苗)中心、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等所需的基础设施、机械设备等。
2.“三新”技术推广。推广应用旱粮主导品种,省工省力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物理生物防治技术和“千斤粮万元钱”粮经高效生态循环模式,水旱轮作模式等;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相应综合配套技术、单项技术试验;开展统一育供秧(苗)、统一机械化作业、配方施肥和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基地必须落实在现有基础设施较好、旱粮种植相对成片、品种相对集中、产品销路畅通、种植效益较好的旱地,区域内产业集聚度较高,基地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要求核心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
2.基地内农户种植旱粮积极性较高,良种和关键技术覆盖率高,技术模式先进,管理服务到位,科技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能力强。
3.基地建设坚持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符合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产业覆盖面大,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4.基地不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区域重复。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原则上以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经济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为主,以及开展农技推广应用的推广机构。
项目申报实施必须符合有关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实施主体明确,并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样本详见附件1);2、项目实施方案简表;3、项目建设工程预算;4、项目区域位置图;5、项目建设规划图。
四、申报时间
各项目申报材料于2016年4月20日前上报至萧山区农业局农业站,联系人:王志伟;电话:82623784,逾期不候。同等条件下,申报材料提交早的优先立项。
附件:1、杭州市萧山区2016年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样本)
2、2016年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局
抄送: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区府办,吴炜炜副区长、邵岳桥 副主任 |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