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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科学使用农药

    1、对症下药。各类农药的品种很多,特点不同,应针对要防治的对象,选择最适合的品种,防止误用;并尽可能选用对天敌杀伤作用小的品种。

  2、适时施药。现在各地已对许多重要病、虫、草、鼠害制订了防治标准,即常说的防治指标。根据调查结果,达到防治指标的田块应该施药防治,没达到指标的不必施药。施药时间一般根据有害生物的发育期、作物生长进度和农药品种而定,还应考虑田间天敌状况,尽可能躲开天敌对农药敏感期施用。既不能单纯强调“治早、治小”,也不能错过有利时期。特别是除草剂,施用时既要看“草”情还要看“苗”情。

  3、适量施药。任何种类农药均需按照推荐用量使用,不能任意增减。为了做到准确,应将施用面积量准,药量和水量秤准,不能草率估计,以防造成作物药害或影响防治效果。

  4、均匀施药。喷布农药时必须使药剂均匀周到地分布在作物或害物表面,以保证取得好的防治效果。现在使用的大多数内吸杀虫剂和杀菌剂,以向植株上部传导为主,称“向顶性传导作用”,很少向下传导的,因此也要喷洒均匀周到。

  5、合埋轮换用药。多年实践证明,在一个地区长期连续使用单一品种农药,容易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特别是一些菊酯类杀虫剂和内吸性杀菌剂,连续使用数年,防治效果即大幅度降低。轮换使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品种,是延缓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的有效方法之一。

  6、合理混用。合理地混用农药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延缓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或兼治不同种类的有害生物,节省人力。混用的主要原则是:混用必须增效,不能增加对人、畜的毒性,有效成分之间不能发生化学变化,例如遇碱分解的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碱性强的石硫合剂混用。要随用随配,不宜贮存。

  除草剂之间的混用较为普遍,市售的很多除草剂产品本身就是混剂,除草剂的混用除了提高药效和扩大杀草谱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降低单剂的使用剂量,从而防止对作物产生药害。

  7、注意安全采收间隔期各类农药在施用后分解速度不同,残留时间长的品种,不能在临近收获期使用。有关部门己经根据多种农药的残留试验结果,制订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安全使用准则》,其中规定了各种农药在不同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即在收获前多长时间停止使用某种农药。

  8、注意保护环境施用农药须防止污染附近水源、土壤等,一旦造成污染,可能影响水产养殖或人、畜饮水等,而且难于治理。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施药,一般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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