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粮区办〔2016〕6号
关于做好2016年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
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单位:
根据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农〔2016〕150号、萧财农〔2016〕231号),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关于下达2016年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计划的通知》(萧粮区办〔20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0—2015年已建的各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单位;2016年新建的13个区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单位。
二、申报内容、要求及补助标准
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根据验收认定结果,对当年新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每亩800元。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耕地集中,田面平整,农田格式化;路、渠、沟布局合理,能适应大中型农机下田作业;农电输电线路、变压器等设施能满足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求进行建设,功能区内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要遵循“先沟渠后道路、农田水利高标准、田间道路保通畅”的原则,加强下田坡的规划建设,资金不得用于村庄道路建设。
2、土地流转差价补助。鼓励村经济合作组织等通过土地流转在粮食功能区内建立粮油作物核心示范方。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功能区面积30%以上的粮油作物核心示范方经营主体进行土地流转差价补助。如土地承包价格超过每亩800元,存在土地流转差价的,给予每亩200-400元的土地流转差价补助。
3、粮油作物核心示范方补助。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立一年一季100亩以上或功能区面积30%以上粮油作物核心示范方,并进行统一供种供秧、统一水浆管理、病虫统防统治等服务的经营主体进行以奖代补。按粮油作物核心示范方种植面积,每亩补助100元。
三、申报要求
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 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2)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资料;(3)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平面图;(4)决算报告;(5)镇街初验报告;(6)农田基础设施建前建后对比照片。
2、土地流转差价补助。(1)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土地流转差价补助资金申报表;(2)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土地流转面积清册、一般农户土地流转协议);(3)土地承包费缴款凭据;(4)粮油作物种植丈量图(打印后盖镇街农业部门章,多页的需盖骑缝章)。
3、粮油作物核心示范方补助。(1)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粮油作物核心示范方以奖代补资金申报表;(2)粮油作物种植丈量图(打印后盖镇街农业部门章,多页的需盖骑缝章);(3)合作社申报还需要提供农户分户清册;(4)镇街实地核查报告。
四、材料申报时间
要求各单位将农田基础设施验收材料及相关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30日前交至区农业局农业站。
联系人:王志伟,联系电话:82623784。
附件:1、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表
2、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土地流转差价补助资金申报表
3、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粮油作物核心示范方以奖代补资金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抄送:省农业厅,市粮区办、市农业局,区府办、区粮区办 成员单位,吴炜炜副区长、邵岳桥副主任 |
杭州市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9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