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
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社会化服务补贴面积公示的
通 知
各有关镇街农办(农发局、农业科):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农机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公正、公开、透明实施, 现将全区可享受农机社会化服务补贴的对象及其作业面积进行公示。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支持粮食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5年起,我区建立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机制,对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的补贴标准为120元/亩(早稻140元/亩);对油菜机收的补贴标准为40元/亩。补贴资金由作业服务单位申领,并将80%的补贴资金通过抵扣作业费的方式传导给种粮农民。
2.2015年,经所在镇街核实上报和区农机监管总站组织抽查,全区有20家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与农机社会化服务,共完成油菜机收面积1763.5亩、早稻机插面积 2181.5亩、晚稻机插面积13861.3亩。
3.异议内容和方式。如对公示明细表中的作业面积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反映至萧山区农机水利局或有关镇街农办(农发局、农业科),个人签署实名,单位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异议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对举报者负有保密责任。
4.公示方式:萧山农机水利网和萧山农业信息网公告栏公示,在所在镇或村张贴纸质稿。异议受理单位地址:区农机水利局监察室(萧然南路489号电话82626029);区农机监督管理总站(通惠南路885号、电话82721796和82726391);以及所在镇街农业部门。异议受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
5.各镇街农办(农发局、农业科)要将《2015年萧山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补贴公示件》及《明细表》在镇街公示栏和重点村(基地)进行张贴,并协助做好异议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附件1:2015年农机社会化服务拟补贴面积汇总表
附件2:2015年萧山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补贴公示件
附件3-5:2015年萧山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补贴面积明细表(分镇街发电子稿)
附件2:
2015年萧山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补贴公示件
根据《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支持粮食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5年起,我区建立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机制,对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的补贴120元/亩(早稻140元/亩);对油菜机收的补贴40元/亩。补贴资金由作业服务单位申领,并将80%的补贴资金通过抵扣作业费的方式传导给种粮农民。 如对公示明细表中的作业面积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反映至萧山区农机水利局或有关镇街农办(农发局、农业科),个人签署实名,单位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公示日期:2015年 月 日至 日,为期7天。 举报联系方式: 镇(街道)农办(农发局、农业科), 电话 。区农机水利局监察室(萧然南路489号电话82626029);区农机监督管理总站(通惠南路885号、电话82721796和82726391)。 单位盖章 2015年11月 日 附件:2015年萧山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补贴面积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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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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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意见 |
签字: (盖章) 2015年11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