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农财〔2015〕231号
萧农水机〔2015〕129号
萧财农〔2015〕534号
关拨付2015年萧山区粮油生产
社会化服务等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政办发〔2015〕73号)、《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萧政办发[2015]111号),区农业局、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农〔2015〕140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做了重大调整。补贴标准为开展水稻病虫统一防治服务补贴50元/亩;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的补贴120元/亩(早稻140元/亩);开展油菜机械化收获的补贴40元/亩。对加入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提高补贴标准。对开展水稻病虫统一防治服务的补贴标准提高到70元/亩;对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补贴标准提高到150元/亩(早稻170元/亩)。上述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金额80%用于抵扣服务对象应付的服务费用。
根据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萧山区粮油生产补贴调查工作的通知》(萧农农[2015]162号)文件,经各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镇(街道)和服务单位核实、公示,联合社审核上报,区农业局、区农水局、区财政局监督核实,2015年,全区由杭州广通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等2家合作社组织开展水稻病虫统一防治服务,服务面积42761.54亩,符合2015年萧山区水稻病虫统一防治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补贴资金2993307.8元;由杭州富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20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割服务,服务面积17785.5亩,符合2015年萧山区水稻、油菜机械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补贴资金2517470.0元,合计补贴资金5510777.8元。现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拨付2015年省级以上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等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5]182号)等文件精神,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表),相应增加有关镇街2015年度 “2130199其它农业支出”预算指标3123000元,区财政直接拨付资金2387777.8元。
水稻病虫统一防治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局拨付至各服务主体,各服务主体收到补贴资金后通过“一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各防治作业服务队,各防治作业服务队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各服务对象;水稻、油菜机械化作业补贴资金由各镇(街道)通过“一折通”拨付至各服务主体,服务主体按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抵扣农机作业费用的方法传导补贴给农户(农业经营组织)。本项目资金严禁代领、截留挪用、挤占和延期发放,违者将按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查处。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做好补贴农户和面积调查、公示核实材料等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档案的完善和保存,积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对补贴发放的明查暗访和审计监督,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2、2015年杭州市萧山区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补贴
资金发放清册(电子稿下发)
3、2015年杭州市萧山区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
机械化收割作业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电子稿
下发)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局
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15年12月7日
抄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区府办,赵文虎副区长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