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农人〔2016〕169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根据《浙江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各镇街有关人员申报2016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以下简称技术指导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必须在农业技术推广岗位工作,并实际从事农技推广指导工作;
2、具有初级及以上农业技术或农业工程系列技术职称;
3、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二、技术指导员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推荐指导10户科技示范户,按上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表和联系科技示范户名单,做好示范户的农民科技培训和指导工作;
3、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指导能力;
4、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
5、做好生产调查,分户制定示范户技术指导方案,并指导实施;
6、建立技术指导档案,做好《技术指导员手册》记录,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
三、申报材料
1、请以镇街为单位上报技术指导员申报表(见附件);
2、2016年未被聘为责任农技员,本次申报技术指导员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最高技术职称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将技术指导员申报表(附件)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初次申报的人员需连同相关证书复印件于7月12日前报送区农业局人事科教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技术指导员申报工作,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及时上报,逾期未报送的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许东海,联系电话:82621574。
附件:技术指导员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局
抄送: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区办事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区 图书馆 |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印发 |